未来已来,唯“法”护航,行稳致远。
——题记
在嘉禾大地上,一场关于“智行”的产业变革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铺陈开来。从南湖区九识智能的无人配送车穿梭于大街小巷,到平湖市仙途智能的无人清扫车在晨曦中精准作业,再到乌镇景区内探索的无人驾驶接驳服务悄然融入游客动线,智能网联车辆已从抽象的技术概念变为触手可及的现实,成为观察嘉兴这座“制造大市”蜕变为“智造创新强市”的生动窗口。这一产业变革的深层驱动力,不仅源自技术的迭代与市场的牵引,更关键地源于嘉兴在地方立法上的精准切入与全域统筹。
2025年12月25日,嘉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嘉兴市智能网联车辆道路测试与应用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6年3月26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了该条例,标志着嘉兴以一部覆盖全域、系统规范的地方性法规,为智能网联车辆这一代表新质生产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构筑了坚实的法治基座,为其从“示范探索”迈向“产业发展”铺设了清晰的法治轨道。
展开剩余89%这部《条例》不仅是嘉兴人大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重要论述的生动实践,更是对“小切口”“创制性”立法导向的精准回应。它如同一把精心锻造的“法治标尺”和一套系统的“运行规则”,精准划定了智能网联车辆从封闭“示范应用”“示范运营”驶向开放“商业化运营”的权利义务边界,为嘉兴在长三角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竞合中抢占制高点、塑造新优势提供了关键的制度供给。
破题:产业“星火”呼唤法治“东风”,从“点上破题”到“全域统筹”
▲沈红雷副主任带队赴桐乡市开展调研“车路云一体化”
智能网联车辆产业,是人工智能、5G通信、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汽车、交通、能源等传统产业深度融合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培育新质生产力的核心领域之一。近年来,嘉兴敏锐捕捉产业风口,依托汽车零部件产业基础和在数字经济领域的先发优势,积极布局。在桐乡,借世界互联网大会的东风,“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稳步推进;在南湖,智能驾驶企业总部与研发中心相继落户;在平湖,激光雷达等关键传感器项目建成投产……截至2025年底,全市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产业拥有企业285家,产业规模889.1亿元、同比增长5.7%。一个“整机牵引、关键部件支撑、多元场景驱动”的产业生态初具雏形。
然而,与产业的蓬勃生机形成对照的,是法律法规的滞后与空白。“企业热情很高,应用场景很多,但我们最担心的是‘无法可依’。”一位相关企业负责人在立法调研座谈会上道出了普遍心声。当时,国家层面虽有道路测试的管理规范,但对无驾驶舱的物流配送车、零售车、清扫车等“功能型无人车”缺乏明确身份界定和管理依据;跨区域测试需要重复申请,标准不一;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保险如何理赔,存在诸多模糊地带。这些问题像无形的绳索,束缚着企业大胆创新、扩大应用的脚步。
“产业发展的瓶颈,就是人大立法的靶心。”嘉兴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同志指出。市委、市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智能网联车辆产业发展,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指示要以立法形式予以保障和支持。 面对新业态高质量发展的需求,为切实提升智能交通水平,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将制定智能网联车辆条例作为一类立法项目列入今年的立法计划。
最初的立法计划聚焦于桐乡市,希望以点带面。但在深入调研后,立法工作者发现,产业的活力已遍布全市,仅仅局限于桐乡市一隅的立法“小池塘”难以承载全市产业协同发展的“大航船”。“南湖的企业研发的车,希望能在平湖的开放道路上测试,并最终在桐乡的示范区内商业化运营。如果各地法规不一,就会形成新的行政壁垒,不利于形成全市‘一盘棋’的产业合力。”市人大法制委在审议结果的报告中明确指出了扩大立法适用范围的必要性。
为此,市人大法制委经过慎重研究,并专项汇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主要领导,决定将立法适用范围从“桐乡市”调整为“嘉兴市”,制定一部全市统一的地方性法规。这一关键决策,确保了立法能够站在全市产业布局的高度,解决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的协同难题,真正发挥法治的引领和保障作用。
攻坚:历时一年精雕细琢,每一款条文都凝聚共识与智慧
▲沈红雷副主任带队赴平湖市开展立法调研并召开座谈会
《条例》的制定,是一次严谨细致的法律制定过程,也是一次汇聚民智、凝聚共识的民主实践。从立项到通过,历时一年有余。嘉兴市人大法制委、市人大财经委、桐乡市委、嘉兴市经信局担起重任,一场覆盖全域、深入肌理的立法调研有序展开。
调研,深入每一个角落。调研组的足迹不仅深入嘉兴的每一处产业脉搏——在南湖区的智能制造车间,聆听工程师讲解感知算法在雨雾天气下的迭代困境;在平湖市的开放测试道路旁,他们记录下安全员对夜间复杂混行交通状况的处置经验;在桐乡乌镇,与“车路云一体化”试点项目的建设运营方进行深入探讨。为汲取国内先行地区的立法与管理智慧,调研组还将视野投向全国,前往武汉学习国家级智能网联车辆测试示范区的建设运营经验和“全域开放、全场景应用”的管理模式,奔赴北京与相关部委研究机构、头部科技企业及法律专家座谈,探讨在事故责任立法前沿、数据资产化管理等方面的最新探索与制度瓶颈,为《条例》最大限度地释放创新空间,提供了宝贵的“他山之石”。除了重点企业和外地考察,调研组还走进了基层立法联系点,召开了多场由政府部门、法律专家、企业代表等参加的座谈会,了解各地各方面对智能网联车辆的看法与顾虑。累计开展各类调研、座谈、论证20余次,收集书面意见建议180余条,每一份记录都成为打磨法条的重要参考。
博弈,聚焦每一个难点。立法过程并非一帆风顺,不同观点的碰撞,在草案修改中体现得尤为明显。
讨论的焦点首先集中在管理的尺度与边界上。针对道路测试与应用,一种观点强调必须建立全市统一、清晰可预期的规则,避免“政出多门”给企业带来额外成本;同时,也有声音提醒需为基层执行留下必要弹性,并呼吁为已有外地测试经验的企业开辟“绿色通道”。这些看似不同的诉求,实则共同指向了对高效、友好营商环境的期待。法制委员会在修改中,致力于融合这些关切,寻求在统一框架下容纳必要的灵活性。
如何体现桐乡的“车路云一体化”试点成果,引发了更深层的思考。共识在于必须通过立法固化这一国家试点的先行经验,但具体路径存在分歧:是分散嵌入相关章节,还是集中设置专章予以凸显?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桐乡市人大认为,专章形式能最大限度彰显其战略地位。这一建设性意见也被法制委员会采纳,成为草案结构调整的关键一步。
安全与发展、数据保护与利用也被置于前所未有的高度,尤其是涉及地理信息、个人轨迹等敏感数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被认为是不可逾越的红线。与此同时,产业界对释放数据要素价值的强烈呼声也被充分倾听。最终的修改,体现了“底线之上促发展”的智慧。
每一次观点的交锋,最终都转化为对草案文本的一处斟酌、一项完善。《条例》不仅吸收了各方的真知灼见,更在多元价值权衡中形成了兼具创新性、安全性与可操作性的制度方案。
定稿,力求每一字精准。最终呈现的《条例》共六章三十条,结构严谨,特色鲜明:第一章总则,开宗明义,确立促进发展与保障安全并重的原则;第二章道路测试与应用,系统规范了从申请、审核到运营的全流程管理,并特别对功能型无人车作出创制性规定;第三章车路云一体化建设,专章固化桐乡试点经验,支持其先行先试并向全市辐射;第四章安全保障,构建了覆盖车、路、云、数据、事故处理的全链条安全监管体系;第五章法律责任与第六章附则,确保法规的刚性和可操作性。
亮点:三大创制性突破,彰显“小切口”立法的“嘉兴特色”
《条例》的制定,不是对上位法的简单重复或细碎补充,而是针对真问题、满足真需求的系统性、创制性回应。其核心亮点集中体现在三个方面,共同构成了引领产业发展的“嘉兴方案”。
第一大亮点:直面“身份”困境,为功能型无人车颁发“法治身份证”。这是《条例》具有突破性的贡献。长期以来,无人配送车、无人零售车、无人清扫车等“功能型无人车”处于管理灰色地带:它们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汽车”,无法取得机动车号牌;但其运行又必然占用公共道路资源。国家层面暂无专门管理规定,导致企业“摸着石头过河”,地方政府管理依据不足。《条例》果断破局,不仅明确定义了功能型无人车,更以地方立法的形式,为其设定了明确的“准入证”,困扰产业多年的“身份”问题得到了解决。嘉兴一家无人驾驶科创企业的负责人兴奋地表示:“这不仅是给了我们一张‘路条’,更是给了我们一张面向未来的‘市场通行证’!”
▲沈红雷副主任带队赴桐乡市开展调研“车路云一体化”
第二大亮点:固化“试点”成果,立法赋能“车路云一体化”生态辐射。桐乡市作为全国首批“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城市,经过数年建设,已在全域范围内部署了高等级智能路侧基础设施,建成了强大的车路云协同计算平台,积累了宝贵的应用数据和运营经验。《条例》没有将试点经验仅仅停留在政策总结层面,而是通过设立专章,将其核心成果,如“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模式”、“多源数据融合感知与决策支撑体系”、“面向多元主体的开放应用服务平台”等,以法规条文形式予以固化,上升为普遍适用的制度安排。同时,《条例》明确支持桐乡市按照试点要求,在多领域、多场景深化创新应用,并要求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向全市有条件地区推广。这实现了“试点探路”与“立法固化”的高效衔接,使桐乡的“盆景”真正具备了快速复制为全市“风景”的制度条件,放大了试点价值。
第三大亮点:构建“安全”生态,以全链条监管守护创新“生命线”。安全是智能网联车辆发展的前提和底线。《条例》没有将安全简单视为“限制”,而是系统构建了一个覆盖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链条、多元化安全保障生态。事前,通过建立全市统一的服务管理平台,对测试应用车辆进行在线备案和动态监控,把好“准入关”。事中,明确要求车辆必须记录和存储运行数据,为监管和事故追溯提供依据;同时,规定相关部门需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事后,清晰界定交通事故处理规则,并创新性地提出“鼓励建立社会风险基金”等多元化救济机制,分散和化解潜在风险。尤为重要的是,《条例》确立了“包容审慎监管”原则和“尽职免责”机制,明确划定了合规创新的“安全区”,鼓励行政机关和市场主体在法治框架内大胆探索,实现了“放活”与“管好”的有机统一,为产业创新营造了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展望:法治护航未来车城,绘就嘉禾大地“智行”新画卷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条例》的批准通过,是一个里程碑,更是一个新起点。
“立法先行,犹如为新兴产业的发展铺设了规则的‘高速公路’。但路修好了,关键还要看车跑得好不好,交通是否顺畅有序。”嘉兴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将推动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尽快制定配套的实施细则,例如功能型无人车的具体技术标准、道路测试申请的具体流程、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办法等,确保《条例》的每一款规定都能落地生根、有效执行。同时,人大将通过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方式,持续跟踪《条例》实施情况,确保立法初衷落到实处。
从南湖畔的科创集聚区到杭州湾北岸的制造基地,从千年古镇的智慧场景到现代都市的日常脉络,一部《条例》正以其清晰的规则、包容的生态和坚定的护航,牵引着一个立法、产业、应用、人才协同共进的“未来车城”新生态在嘉禾大地加速成形。以高质量立法引导和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嘉兴正通过这次智能网联车辆的“小切口”“创制性”立法,系统破解产业发展瓶颈,在长三角乃至全国智能网联产业的竞逐中,凭借清晰的法治规则、完善的产业生态和敢为人先的试点精神,奋力绘就一幅以法治软实力支撑产业硬发展的壮丽新图景。
未来已来,唯“法”护航,行稳致远。
供稿:杨柳
编校:蒋蕾 沈家雯
责编:史张懿
发布于: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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